警方今日(19日)在全港各區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8輛私家車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當中3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鄭皓銘高級督察表示,警方派員喬裝乘客今日在全港各區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以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截獲8輛私家車,當中涉及6男2女司機,年齡由36至63歲。行動中,3輛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香港無線電的士聯誼會主席黃羽庭今早稱因見特首李家超承諾打擊白牌車,故宣布停止下月罷駛行動。黃羽庭向本報形容,業界聽到相關即日內有白牌車執法的消息非常興奮,又指認為行動代表特首「有做嘢」,「我非常欣賞」,又謂不會形容為「成功爭取」,認為只是政府「做返」正事,為業界討公道。被問到會否擔心是次拘捕 只是罷駛壓力下的「一次性行動」,黃稱要靠大家監察,但現時對政府有信心,期望警方執法後有阻嚇性,「無人再犯法便唔需要執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