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馬鞍山昂平發生玩滑翔傘墮坡意外,一名女子小腿粉碎性骨折,時任警員的涉事滑翔傘教練早前承認一項「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案件今(17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祁士偉表示,事主的傷勢和被告疏忽程度皆屬「中等」,可處一年監禁;惟考慮到被告無案底、有真誠悔意,以及任職警員28年間沒受過紀律處分,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本案為首宗以《民航法》檢控的案件。案情提及,案發前被告袁偉傑(49歲)聲稱擁有美國三角翼及滑翔傘協會(USHPA)訓練員牌照,惟實際上已被停牌。案發後他遭警隊勒令辭職。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分析,案發當日被告無向女事主張藝琦講解玩滑翔傘程序,「表現出粗心的態度」,而且被告沒確保事主妥善繫上吊具,疏忽程度屬「中等」。祁士偉續指出,事主的傷患不涉生命危險,但受傷後「有一段時間遭受困擾」,認為事主傷勢亦屬「中等」。
祁士偉表示,按被告疏忽程度和事主傷勢,可判被告監禁一年;惟基於被告無案底、具真誠悔意,加上任職警員28年間沒被處分及曾獲嘉許等因素,終按社服令報告建議,判處200小時社服令。
案情提及,2023年6月,事主透過社交平台「小紅書」接觸自稱滑翔傘教練及警員的被告,至同年9月參與被告的「滑翔傘理論課」,其間被告提及自己是美國三角翼及滑翔傘協會(USHPA)註冊訓練員,但當時實際上已被停牌。同年10月2日,兩人按計劃在馬鞍山昂平玩滑翔傘,當天被告無檢查設備等,最終滑翔傘在起飛數秒後墮坡,事主需由飛行服務隊送院治理。案發後,被告遭勒令辭任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