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被指於2021年非禮兩名女子,在其中一名事主的案件裁定非禮罪脫,不久後被控非禮另一事主。他以「一罪兩審」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早前被裁判官拒絕。他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判官命令,今(17日)被高院駁回。高院判辭指,若黃子偉裁定非禮罪成,可透過上訴途徑挑戰裁判官的決定,現時爭拗會延誤審訊進度。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黃子偉,答辯人為律政司長。去年11月,裁判官曾慶東駁回黃子偉一方的久終止聆訊申請,黃尋求以司法覆核推翻曾官的決定,現由高院法官高浩文審理。
法官高浩文引述案例指,終止聆訊的申請並非最終決定,上級法院可以在上訴程序檢視決定。法官表示,被告現時不可以立即上訴,若他最終被定罪,可向上級法院提上訴,爭拗終止聆訊的理據。
法官表示,案件正進行刑事審訊,如果容許被告提出非正審質疑,會導致刑事程序變得支離破碎,擾亂和延誤案件進度;若審訊過程的決定錯誤,應透過上訴程序糾正錯誤。基於黃子偉仍有替代途徑提出爭議,法官駁回司法覆核申請。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黃子偉被控兩度非禮事主Y的案件排期今年3月10至13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