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前年底推行「短訊發送人登記制」,已登記的公司及機構傳送短訊時,寄件人名稱以「#」號開頭,以助市民識別短訊真偽。不過,近日有市民在網上分享,稱收到同以「#」號開頭、疑由順豐速遞以「#SFExpress」名稱發出的短訊,但內有疑似釣魚網站,質疑為詐騙短訊。通訊辦今日(14日)回覆本報稱,近日接獲市民查詢稱收到以「#」號開頭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的懷疑詐騙短訊,已隨即聯絡當事人及與相關電訊商展開調查,不排除有不法分子使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發出訊息,正聯同電訊商及警方作進一步跟進。
有網民昨在網上討論區分享手機截圖,指收到以「#」字開頭「SFExpress」(順豐速遞)的發出短訊,短訊指有包裹收費地址不完整,「派件小哥」未能聯繫,無法完成配送,要求網民點擊連結更新地址。網民指,留意到包裹單號正常為13位數字,但該短訊提及的包裹單號只有10位數字,質疑是詐騙短訊。
通訊辨回覆本報稱,在短訊發送人登記制下,只有已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才可使用其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電訊商會攔截由非已獲認證的發送人透過互聯網發出的偽冒短訊。一般而言,發訊機構必須向通訊辦提交申請及所需證明文件,經審批後方可成爲「已獲認證的發送人」。通訊辦指,網站列載已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於「短訊發送人登記冊」內,以供市民參閱。
通訊辨提醒,騙徒手法層出不窮,呼籲市民必須時刻保持警覺,無論短訊顯示任何發送人名稱,都不應隨便開啟短訊內的超連結、披露個人資料或轉帳金錢,以免蒙受損失。
對於不排除有不法分子使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發出訊息,通訊辨補充,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任何人如無適當牌照管有或使用任何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或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