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兼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時任大股東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於2013年亞洲資源集資計劃中串謀一名內地商人,隱瞞3人秘密達成共逾2億元的「賣殼」協議,詐騙聯交所、亞洲資源董事會及股東。詹氏父子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詹父今月3日被判入獄34個月,詹子則入獄37個月。高院上訴文件顯示,二人在判刑翌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未排期聆訊。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詹培忠(現年78歲,下同)及時任亞洲資源主席詹劍崙(55歲)參與涉案串謀計劃最少14個月,計劃手法繁複、需精準計算,以及招攬不少「人頭」和專業人士幫忙,主謀需掌握人脈及熟習香港的公司法及上市規則,非一般人有能力干犯。同案商人馬鐘鴻(51歲)2022年潛逃後法庭發手令通緝;另一被告王蓓麗(68歲)案發為馬的「人頭」,助馬處理4200萬元犯罪得益,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判囚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