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昨(13日)公布兩宗公眾針對法官投訴的調查結果,投訴均不成立。其中《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被指在一宗民事禁制令案的判辭「司法抄襲」,專責法官小組認為判辭抄襲原告九成以上陳辭,考慮到陳嘉信曾以獨立思考履行司法職能,裁定投訴不成立。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亦認為投訴不成立,但強調應堅決避免大篇幅「司法抄襲」情况,並應向法官提供適當指導。
首宗投訴個案,關於泥水工程商疑遭分判商討債滋擾,要求延續民事禁制令。法官陳嘉信2021年頒判辭發出永久禁制令,分判商投訴陳官大篇幅抄襲原告陳辭,未獨立分析案件。
專責法官小組表示,判辭的裁斷及結論絕大部分出自陳官手筆,反映陳官曾獨立分析證據,例如陳官認為部分涉案行為不構成侵犯襲擊,顯然並非「無差別地」抄襲原告陳辭,裁定投訴不成立。小組形容在判辭大量採納訴訟各方陳辭的行為不可接受,需忠告法官日後不應再這樣做。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考慮小組和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均同意投訴不成立。張官表示,法官公正審案應在判辭體現,對維護公眾信心必不可少。張官稱,判辭中出現過多「司法抄襲」,會令人質疑法官有否獨立思考;張官認為應提醒法官除非有例外情况,否則應停止大篇幅抄襲訴訟方陳辭之舉。
裁判官林希維遭質疑立場偏頗 投訴不成立
另一投訴個案涉及2019年11月11日馬鞍山一男子遭點火焚身,夫婦陳海雲和鄺耀文被指以粗言指罵男子,裁判官林希維裁定「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脫。律政司案件呈述上訴得直,林官重新考慮後裁定夫婦罪成,各判囚5星期。有人投訴林官立場偏頗,錯誤判定夫婦無罪。
專責法官小組表示,林官的司法決定是否得當已透過上訴程序處理,原訟庭認為林官法律原則上犯錯,但無偏頗之處。小組指綜觀審訊過程,林官沒有表達任何令人合理地認為不當或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行為亦沒有實際或表面偏頗之處,裁定投訴不成立。小組提及,不同人對於裁決或持不同意見,但不等同司法人員偏頗。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和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均認同投訴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