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涉訛稱曾修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以獲取入境許可和報讀港大碩士課程,又管有疑屬虛假的港大證書,因而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3罪,案件今(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表示,「早兩日」才從控方收到約230頁文件,冀花時閱讀及跟控方作商討,申請押後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3月28日答辯。被告續准以20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候訊。
被告李思萱(28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以及管有虛假文書共3罪。
控罪指出,被告2022年6月30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一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聲稱自己2016年9月至2020年5月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
此外,她被控於2021年12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港大職員訛稱自己擁有哥倫比亞大學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而不誠實地取得港大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
被告另被控於2024年7月20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一張看來是由港大於2024年6月12日發給她的證書屬虛假,而保管或控制該文書,意圖由自己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為真文書,並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