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政府建議在下月19日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
法案委員會秘書稱,在法案委員會15名議員中,無人在限期前提出修正案,也無人就政府修正案提出進一步意見。法案委員會主席簡慧敏指示,在明日(14日)早上會議將取消。
保安局則向法案委員會表示接納議員部分建議,將就草案9處提出修訂,包括訂明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須在港有「實體」辦事處,及部分行文改動如規管當局指定關鍵基礎設施由「可」考慮所有相關因素,改為「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
至於多名議員要求加入新規管關鍵基礎設施的監管機構,例如積金局及證監會,當局並無接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