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嫌非禮女下屬及襲擊同袍案,今日(12日)在區院作結案陳辭。辯方質疑女事主證供的可信性,指她當晚的行為反應與她聲稱遭受性侵是不合理,以及她事後向一名女總督察作出投訴,惟根據相關投訴內容,當晚殘廁內被逼口交發生於電光火石之間,女事主「講唔好,陽具入咗口」,同樣情節應該發生了3次。辯方質疑這樣的證供會否過度造作,甚至屬於不實。控方雙方已完成陳辭,案件押後至4月15日裁決,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陸振中(42歲)被控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三度非禮女子X;以及同年7月15日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涉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
辯方於結案陳辭指,針對被告涉於聯和墟熟食中心的殘廁內3度非禮X,包括強吻、摸胸及口交。辯方表示,若X的證供實屬,她理應感到無助及絕望,亦會意識到進入殘廁內可能有不快的經歷,但即使X可能受到酒精影響,當晚X的行為表現與她遭受性侵是不合理,包括如果發生了第一次非禮事件,X不可能在其後兩次事件中仍與被告一同前往廁所,亦沒有理由不在途中作出反抗,反而主動靠近被告。
辯方表示,當晚X的身體狀况並非如她形容般體虛及軟弱,因為沒有同事問候她要否早點回家休息、X離開食肆時能夠自行站立及揹起背囊,以及致電男友,向對方表示自己身處聯和墟。至於X事後向一名徐姓的女總督察投訴被性侵,辯方指根據徐說出X的投訴內容,當晚X在殘廁內說「唔好」時,電光火石之間被告將其陽具伸入X的口內,而且同樣情節應該發生了3次。辯方質疑這樣的證供會否過度造作,甚至屬於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