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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賢誌破產呈請無人反對 官要求釐清財務狀况包括海外資產 (11:48)

王氏港建主席王忠桐之子、藝人王賢誌入稟高等法院呈請破產,呈請聆訊今(11日)開庭處理。王賢誌續由律師代表,無親自到庭應訊。聆案官要求王賢誌一方釐清財務狀况,包括持有海外物業和銀行戶口存款等,案件押後下月4日再訊。

王賢誌今早無到庭應訊,由律師代表呈上一批財務文件。聆案官何展鵬問及,王持有大角咀「帝峯.皇殿」單位、英國物業和銀行聯名戶口等詳情,要求律師提交進一步文件。王一方要求押後14日準備,聆案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

聆案官提及,本案由王賢誌親自呈請破產,現無人反對破產令,遂不處理訟費命令。案件上一次提訊時,有信貸公司代表懷疑王「隱藏負債」,冀向法庭申請文件,轉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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