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被指於2021年非禮兩名女子,在其中一名事主的案件裁定非禮罪脫,不久後被控非禮另一事主。他以「一罪兩審」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早前被裁判官拒絕。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裁判官未全面考慮辯方理據,剝奪公平審訊的權利,要求推翻裁判官命令。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黃子偉,由大律師黃志偉和曾思衡代表,答辯人則為律政司長。黃子偉分別被控2021年非禮女子X及女子Y,首案裁定非禮X的罪名不成立;次案被控告非禮Y,案件仍在進行。入稟狀指,審理次案的裁判官曾慶東,去年11月19日駁回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申請人現入稟高院,尋求推翻曾官的決定。
黃子偉在入稟狀表示,曾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沒有充份考慮黃一方的理據,包括再次起訴導致審訊不公,以及律政司拒絕披露文件。黃一方認為,事主X及Y串謀捏造非禮投訴,而控方擬在Y的案件使用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已在X的案件中使用和討論,令黃無法接受公平審訊。
翻查資料,黃子偉去年8月亦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指再次起訴是「一罪兩審」。高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辭表示,黃沒有任何基礎指控律政司的做法違憲,駁回司法覆核申請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黃被控兩度非禮Y的案件,已排期今年3月10至13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