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案,網紅潘巧賢(Irene)和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涉嫌協助蔡的前夫鄺港智潛逃澳門,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被告林舜在警誡下稱曾獲朋友介紹「生意」,而最終沒有租出船隻,強調「唔關我事」。另外,庭上播出多則語音信息,其中一把女聲提及:「阿舜、Irene,我朋友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
本案被告為林舜(42歲,遊艇公司男職員)及潘巧賢(30歲,無業女子)各否認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受審。被告答辯後,控方澄清並非指控被告必然知悉涉案男子Alex就是鄺港智,惟控方只要證明被告曾協助牽涉法律程序的Alex離港,便足以證案。辯方一度質疑控方擴闊檢控立場,影響抗辯,但裁判官說,既然辯方主張被告之間無協議,亦不知悉曾協助被指為逃犯的人,認為不影響抗辯。
之後控方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2023年3月2日,警方以協助罪犯罪拘捕被告林舜,同日林在警誡下稱曾獲朋友「Irene Pun」介紹「生意」,但最終沒有租出船隻,強調「唔關我事」;當日林舜亦自願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至於被告潘巧賢,承認事實提及,同年3月7日,她在深圳灣口岸報案中心自願提供手機密碼予警方。
另外,控方傳召負責檢驗鄺港智手機的警員梁志康作供,並播出從鄺手機撿取的微信語音信息。據控方資料,曾有一把女聲向鄺港智談及「佢話你係咪好嚴重嗰啲事」,若涉及小事就「冇問題」,若牽涉嚴重的事則或「累到另一邊」。之後該女聲續談及「Book船去船P」及「澳門接你」,又說「我真係好擔心你囉,好忐忑不安」。
此外,梁志康在主問下供稱,自2023年2月24日、本案控罪日期首日中午,傳媒開始廣泛報道蔡天鳳案。辯方關注,傳媒自當日何時開始廣泛報道案件?梁說「呢個我自己冇紀錄」。之後辯方再引述梁的證人供辭,指當中提及無線電視新聞最早在24日晚上10時才報道蔡天鳳案;梁答「我唔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