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諮詢期今日屆滿,公屋聯會今(10日)前往政總請願。聯會提議將登記期加寬限期延長到48個月,將安裝獨立電表的要求放寬為容許安裝「分表」,及增加過渡性房屋乙類租戶,優先安置「長者戶」以及有初生子女家庭,以及安置被逼遷劏房戶。
聯會表示,現時全港有約11萬個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擔心業界人手不足以在12至24個月的建議寬限期內完成「簡樸房」認證工作,建議「劏房」登記期及寬限期合共最長48個月,並放寬專業人士的資格,包括曾修讀相關專業培訓課程人士。
至於當局擬要求安裝獨立電表,聯會指做法或佔用大廈公共地方,須獲法團批准,建議容許安裝符合一定標準的獨立裝置作為分表,以「用者自付」方式分攤費用,減少改裝現有劏房。聯會亦提議當局推出業主低息貸款計劃,資助改裝單位,並須由物業持有人提出申請,建議以住宅物業作為抵押。
就安置受影響住戶,聯會倡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乙類租戶,優先安置「長者戶」以及有初生子女家庭;並建議延長「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日後條款可更聚焦,申請人須居於「簡樸房」才獲申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