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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大王」王光榮及區議員程振明套丁案 控方申修訂控罪被拒 (13:09)

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涉嫌伙同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於14年間「套丁」,同被廉署控告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原定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申請修訂控罪,辯方反對申請,指修訂控罪的內容不夠準確,對審訊不公。暫委法官聽罷陳辭後拒絕控方的申請,並指原本控罪中,控罪詳情亦有不清晰之處,遂押後案件至明日繼續,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

首被告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報稱事務律師的王光榮(72歲);次被告為報稱區議員、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65歲)。二人今日未正式答辯,原本控罪指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王及程在香港一同及與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地政總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翻查資料,廉署就元朗套丁案除了拘控王及程外,另拘控9名涉事丁屋申請人,介乎42至74歲,均為元朗原居民,其中3人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當中二人各被判囚一年,另一人等候判刑;餘下5人被告否認控罪候審,一人因病押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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