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去年7月遭道瓊斯公司旗下《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當時稱上司曾言記協崗位與記者職位無法共存,經數個月與僱主溝通不果後,她於同年11月到勞工處提出申索。據司法機構資料,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本月13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控罪答辯,其中一項與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僱傭條例》第21B條(1)款所授予參加工會活動的權利有關。本報向鄭嘉如查詢,獲確認兩項檢控與其個案有關。
鄭嘉如去年6月當選記協主席,上任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曾透露其身在英國的上司曾要求她退選記協主席和辭去執委職務,並稱其職位與記協工作無法共存。《華爾街日報》當時回覆傳媒確認有「人事變動」,但不評論個別人士。
鄭事後透過法律代表與公司在美國的代表溝通及調解,但對方堅持解僱她是出於「裁員需要」,拒絕其復職要求。至同年11月,鄭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東港島)與處方人員會面,向其僱主提出申索。她當時稱會循民事及刑事着手跟進事件,除了會再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訴,亦期望勞工處僱傭申索調查科就《華爾街日報》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第21B調查及檢控。
據司法機構資料,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須於本月13日就兩項控罪到東區裁判法院答辯,兩項控罪包括:「任何僱主,或任何代表僱主的人阻止或阻嚇,或作出任何作為以刻意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任何權利」、及「任何僱主,或任何代表僱主的人因僱員行使任何該等權利而終止其僱傭合約、懲罰或以其他方式歧視該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