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嫌非禮女下屬及襲擊同袍案,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辭。控方陳辭表示,食肆閉路電視攝錄到被告攙扶女事主往殘廁時,他本來戴著口罩,及後再次出現時口罩便消失,原因是他在殘廁內強吻女事主,「之後唔記得戴返口罩」。控方又指,女事主稱呼被告為「山寨王」及不敢得罪被告,另一名督察即使遭被告咬傷手指都不敢告訴同袍。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7日)以待辯方陳辭,並且暫定於4月15日裁決,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方先作總案陳辭,針對被告陸振中(42歲)涉於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聯和墟熟食中心的殘廁內3度非禮X,包括強吻、摸胸及口交。控方表示,從當晚食肆閉路電視可見,被告趁X在女廁之時,先後兩次推開殘廁的門口,但發現被改作雜物室。控方指,當時被告已經「盤算緊用咩地方去犯案」,故當X一離開女廁,被告便用手緊捉X的右臂,將X拉往通往殘廁的走廊,更引來一名途人駐足8秒觀看二人,可見二人的舉止異常。
控方續指,被告第二次攙扶X往殘廁時戴著口罩,被告辯稱他及後除下口罩為了抺臉上的油,惟控方質疑其說法,指被告在殘廁內強吻X後忘記戴回口罩;第三次非禮事件,督察蔡文浩打算陪伴X往廁所,但遭被告用惡言命令坐下,最後由被告一人攙扶X。
控方又指,X在庭上作供時表現失控及情緒爆發,X在案發時可能想不到更好的自救方法,以及X不敢得罪被稱為「山寨王」的被告,才沒有特別的反應。況且X事後向一名徐姓的女總督察投訴被性侵,X庭上提及被告的陽具觸碰到她的嘴唇和口腔,而她向徐投訴時沒有提及陽具進入的深度,可見X的說法與她向徐投訴的內容沒有抵觸。就同年7月15日襲擊事件中,督察蔡文浩遭被告咬傷手指因害怕得罪被告而不敢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