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招攬多名人士參與不法勾當,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共逾1000萬元,以及三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名人士,包括集團骨幹成員及傀儡申請者等。涉案集團首腦自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今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早(8日)再提訊。
廉署當年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個集團涉嫌串謀向多名物業代理及保險代理等人提供利益,以獲他們協助詐騙房委會貸款。調查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虛構多間公司,訛稱聘用傀儡申請人並虛報其薪酬,以便向房委會及銀行申請有關貸款。
廉署就上述勾當先後落案起訴逾30名人士,包括詐騙集團的骨幹成員、傀儡申請者、物業賣家及物業代理等。有關人士就串謀欺詐、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被定罪,最高被判囚27個月。另外,廉署又向多名參與勾當人士施行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