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認詐騙學校逾27萬元 逾半還債及賭博 趙小時任校長陳奕鑫還押候判 (18:01)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前年涉向校方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兩個月的薪金及學校款項共逾27萬元。他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案情顯示被告詐騙校方向他先後發出4張支票,他將支票存入其銀行戶口後提款,當中共逾14萬用於馬會落注及償還財務公司。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判刑,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陳奕鑫(47歲)案發時為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的校長,他於2023年12月底離職。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涉案小學為一所政府資助小學,該校的辦學團體為仁濟醫院。該校用於支付職員薪金及籌辦活動費用的銀行戶口,其獲授權簽署人為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及校監趙曾學韞。

被告於2023年間扣除公積金供款後獲發的月薪為7.6萬元。同年3月至5月,被告兩度向該校行政主任及助理文書主任,訛稱未能經自動轉帳收到當月薪金,黃及趙已同意以支票方式支薪給他,遂填寫申報書,及後獲黃及趙簽發支票支付他3月和4月的薪金,涉款約15萬元。事後校方經過銀行月結單,發現成功將薪金自動轉帳予被告。

被告另於同年5月至6月,兩度向下屬訛稱已獲得黃及趙的批准,提取6萬元作為「陳校長特別用途」及6萬元作為「校監特別用途」,並填寫申報書。黃及趙收到申報書,相信被告會用該些款項代學生支付雜費及作公務之用,故簽發相關支票。被告每次收到支票後存入其銀行戶口,並於即日或兩天內提取與支票相若的金額,當中共逾8萬用於馬會落注、共逾6萬元償還給財務公司,其餘款項為現金提款或轉帳予他人。同年12月,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