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午(4日)續審。控方展示2020年1月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發送至黎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內的群組信息,Simon提到剛去華盛頓,美方認為讓真正民選的政治人物代表香港重要,同時聽取「資深人物」或意見領袖的看法。黎供稱他不視自己為意見領袖,控方問黎是否反修例運動的領袖之一。黎同意,又指其他領袖包括泛民人士。
黎智英早前在主問階段供稱,2019年理大衝突後,他希望勇武派建立領袖團隊,並透過新聞認識「攬炒巴」劉祖廸,認為劉有能力促成事件,遂指示陳梓華接觸劉。控方今午續以2019年12月黎與陳的通訊紀錄為基礎,指黎理應在指示陳後,陳才啟程前往英國。黎供稱陳在港時已聯絡上劉,不清楚對方去英國的原因,但確認陳或透過WhatsApp向自己提及他與劉見面事宜。
黎早前並稱,「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為港做了很多事,「可視為」與國際線相關。控方問黎是否知道羅傑斯支持「馬格尼茨基法案」(Magnitsky Act),黎表示當時他不知道。控方展示黎2019年11月向羅傑斯發送兩則連結,分別為羅傑斯在《時代雜誌》撰寫的文章,及接受劍橋大學學生報《Varsity》訪問的報道,當中均有提及馬格尼茨基法案。黎指他無點進連結,重申2019年至2020年間不知羅傑斯持相關主張。
控方指黎2019年12月31日與陳梓華第四次會面,前一天陳告知黎他已從英國返港,會見了羅傑斯,又指「嘉賓稱樂意見你,問黎何時有空;黎回覆希望先聽聽陳分享英國之行。黎庭上確認「嘉賓」指「攬炒巴」,陳只是通知自己。另一方面,據控方證物,2020年1月Mark Simon會見美國政界人士後通知黎,黎承認自己為反修例運動領袖。控方質疑當時政府已撤回修例,黎領導甚麼。黎澄清自己為運動發聲、會閱讀報紙掌握資料,故才視自己為「領袖」,強調從無組織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