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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童浴室昏迷送院 母虐兒罪脫 官稱印傭證供不盡不實 (17:32)

一名4歲女童去年疑在九龍城家中浴室昏迷,送院後一度情況危殆,事後女童的母親被控兩項虐兒罪,她否認控罪受審,今日(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均不成立。裁判官指出,聲稱女童被打的印傭證供不盡不實,何况女傭同意她因為聽到有「鬧細路」聲音,便推測女童被打。由於法庭無法肯定發生虐兒情况,裁定被告脫罪。

被告Z.A.L.(38歲,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控於今年3月17至22日,以及同月23日,在九龍城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裁判官於裁決時指,案發時於女童家中擔任傭工的印傭證供不盡不實,例如女傭聲稱與僱主關係不錯,曾向外傭公司投訴家中有小孩被虐,惟盤問下同意被告曾對她表達不滿,外傭公司亦表明沒有收過小孩被虐的投訴,況且女傭同意因為家中有「鬧細路」聲音,她便推測女童被打。至於另一次虐兒事件指女童在無人看管下獨自洗澡,惟沒有證據指女童是否獨自洗澡,加上救護員到場時女童已穿上衣服。由於法庭無法肯定出現控罪所指的虐兒事件,故裁定被告的兩罪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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