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歲女童去年5月因跌傷頭到仁濟醫院縫3針,之後疑心臟驟停致腦病變。涉事女護士及病人助理因而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3日)再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今年3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處理本案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兩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兩名被告依次為張天穎(26歲,註冊護士)及尹美君(62歲,二級病人服務助理)。控罪指稱,她們於今年5月25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的女童,即X負有監護、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可能會對X帶來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控方表示,經索取法律意見後,認為本案應在高院審理,鄭官遂應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3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處理交付審訊程序。兩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