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與中港分隔的單親家庭今(31日)到政府總部請願,促政府簽發「家庭團聚工作簽證」,讓子女在港的內地單親家長可以來港,在缺乏勞動力的指定行業工作,並在連續工作7年後可申請香港居留權。
社協表示,香港至少有數千名在港出生或持單程證居港的兒童,他們父親是香港人,但已去世或遺棄他們,而母親則是內地居民,因未獲批准單程證,要長年持探親證來港照顧,每3個月回內地續期。
社協認為,現時精準扶貧政策忽視中港分隔單親家庭,建議當局推出家庭團聚工作簽證,相信中港分隔單親家長長居香港,熟悉香港語言及生活環境,可以立即投入工作,較易適應環境,亦不用安排住宿,僱主成本較低。
社協又指出,現時單程證名額尚未有用盡,政府應將剩餘名額,撥予中港分隔單親家庭家長來港。社協亦建議,政府應與內地公安部商討,將以往剩餘的單程證名額撥批中港單親家長來港定居照顧子女,並將一年多簽的探親政策涵蓋子女為香港居民的單親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