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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瞞報欠債申預支薪金 判囚兩月緩刑3年 (17:15)

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涉嫌在職期間,於11年內4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申請預支薪金共逾13萬元,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今(23日)被判監禁兩個月、緩刑3年。

被告陳永高,52歲,案發時為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遭廉政公署控以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被告承認其中4罪,另5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求情時指出,本案涉及金額比控方存檔法庭的案例少,案例中的被告只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冀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聽罷,決定判處被告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於1994年2月至2023年8月在入境處任職。被告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並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

被告承認於200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間,先後四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在表格上報稱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被告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萬元至4萬元,涉款共逾13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上述預支薪金申請時,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他當時分別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元至逾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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