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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僅一成受訪者認為居所符簡樸房標準 社協倡延長寬限期免「趕鴨子上架」 (16:47)

社區組織協會調查顯示,僅一成受訪者認為自己現時的居所可符合政府「簡樸房」標準,三成認為居所極有需要大改動方可達標;亦有六成人認為「簡樸房」面積至少要8平方米的標準不合適,最主要因為活動空間不足、不足夠兒童及青少年發育成長等。社協建議應引進最低人均居住面積的概念,並考慮合理地延長18至24個月的寬限期,避免日後「趕鴨子上架」。

社協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訪問211戶租住劏房、板房及牀位的租客,七成受訪者表示居所的問題為居住面積細,其次為租金貴。44%受訪者認為,若居所被評為「劣質劏房」,而政府沒有強硬措施的話,估計出租者會消極處理,例如不登記、不檢查,一切照舊;亦有34%受訪者認為,出租者會借故提高租金水平,以填補改建單位的成本費。

九成半受訪者擔心如政府不介入,日後簡樸房起始租金水平會上升。七成半希望政府推出政策時,應同步規管起始租金水平;近六成半人盼當局加強執法,避免業主逼遷、提高租金水平、或轉移執整費至租客身上。

社協認為,政府應擴闊對劏房定義至涵蓋不同建築物或樓宇的牀位寓所及板間房,並因應租金有機會上調,應盡快研究立法規管起始租金和考慮將現金津貼計劃恆常化。社協亦期望政府推展措施時切勿操之過急,寧遲勿趕,認為可考慮合理地延長寬限期,在額外的時間爭取安置單位數目充足,並要求業主在寬限期間定期更新工程進展;而由於12至18個月的登記期實際執行上應較簡單,可考慮縮短,按照實際操作彈性調整不同階段的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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