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運輸工人涉嫌將其位於沙田廣源邨的公屋住所,充當成毒品儲存倉。警方昨日起訴該名運輸工人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案件今日(18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政府化驗師報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並且下令被告在候訊期間須要還押。 被告李運龍(現30歲、報稱運輸工人)。該項販毒罪指,被告於2025年1月16日,在香港新界沙田廣源邨廣松樓某室內非法販運危險藥物。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