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昨晚深夜在區內進行打擊「停牌期間駕駛」及「酒後駕駛」行動。行動中,警員共拘捕兩名司機及向兩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行動期間,警方在龍翔道截查一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27歲姓徐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另外,警方亦在鯉魚門徑發現一輛私家車行駛期間搖晃不定,遂截停車輛調查。41歲姓藍男司機,酒精呼氣測試超標,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兩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酒後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