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兼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以及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於14年間「套丁」,9名涉事丁屋申請人其後各被廉署控告一項串謀詐騙罪,當中兩人早前認罪,餘下7人的案件今(1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庭上提及,其中5名被告否認控罪、一人因病押後答辯,餘下一名被告梁錦益則認罪。案情透露,梁曾串謀他人以10萬港元向發展商出售自己的丁權。
9名年齡介乎42至74歲的被告為黃觀勝、陳志明、蔡偉生、陳永堅、梁錦益、龍福兒、楊啟光、鄧翹沾及駱天龍。他們均為元朗原居民兼涉案丁屋申請人,其中蔡偉生及鄧翹沾早前認罪,各被判囚一年。
至於其餘7名被告,其中陳永堅、楊啟光、駱天龍、黃觀勝和陳志明共5人今各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排期今年5月9日作審前覆核;被告龍福兒今日因病未能應訊,押後至5月9日答辯;被告梁錦益則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5月9日判刑,以待控辯雙方商討他「會唔會有啲咩證據提供」。眾被告皆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梁錦益的承認案情透露,梁於2006年6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元朗水蕉新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並向署方聲稱無意將其丁權售予其他人或發展商等,署方其後向他批出興建丁屋牌照。
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並展開調查,發現1991年11月開始,梁錦益等人申請於水蕉新村興建丁屋,該些丁屋終由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形式出售,並從中終獲取逾10億元,而梁申請興建的丁屋於2015年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