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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棚業界稱竹棚事故多涉地盤管理問題 不同意改用金屬棚架 (17:05)

啟德新急症醫院地盤棚架周一(13日)倒塌,導致11名工人受傷。工業傷亡權益會日前倡轉用金屬棚架,認為竹棚存在難有精準力學計算等問題。香港竹棚業持續發展關注組今(17日)表示,過往涉竹棚的事故最大原因是施工程序不恰當,其次是棚架結構被人為破壞,屬地盤安全管理問題,絕非「竹棚架結構上不安全」,又說若有人私自改動棚架結構,金屬棚架亦有坍塌風險。

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表示,啟德醫院的工業意外已進入調查階段,不便評論,但指過往冧竹棚架事故原因多數涉人為疏忽,不應歸咎於竹棚結構本身。他解釋,竹棚及金屬棚架皆需特定加固部件如「連牆器」(俗稱「拉掹」),以穩固棚架,竹棚架用「二分鐵」固定,連接樓面與竹棍,需用大型連接竹棚部分難用手解開,需用大鐵剪等工具方能斷開;而金屬棚架則是用螺釘固定,可用士巴拿等工具拆開,強調竹棚結構並不會較金屬棚架易損壞。

何炳德續稱,過往有前線工人因加固部件阻礙有關的工程,如裝冷氣機、裝玻璃等,而選擇私自改動及破壞連牆器,又因管工疏忽檢查令棚架坍塌,而通常整個工程涉不同工種,無論竹棚或金屬棚架都難避免「改棚」。

何炳德指,政府工務工程新工程合約已剔除使用竹棚,改用金屬棚架,形容是將竹棚業判予死刑,「打爛4000多個搭棚工友嘅飯碗,影響佢哋嘅家庭同生活」,又指本港約8成工程棚架使用竹棚,其餘為金屬棚架及其他混合棚架。他亦提及,使用金屬棚架的成本是竹棚架的3倍,且需更大空間,本港大部分新建及維修單幢式大廈,樓間距小,難使用金屬棚架。

促地盤負責人加強監管

勞工處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去年10月中正式生效,列明禁止擅自改動竹棚架包括連牆器等,違反者最高可被判罰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竹棚業香港聯會外務理事長蘇天銘表示,現時守則足夠,但重點是地盤有無切實執行,指出最好做法是不同工種上工作台前,都應作風險評估,若涉改動棚架,應由棚架師傅改動,最後待簽發安全文件後再開工,坦言做法會延長工時,但不能忽視安全問題。

至於條例罰則阻嚇力是否足夠,何炳德表示,條例雖已列明最高可判罰1000萬級監禁兩年,但多數案件的判罰金額遠低於此數額,強調執行上亦應有足夠阻嚇力,督促地盤負責人應加強監管,「誰主管誰負責,地盤提前完工提早分發紅,咁係開心笑,但你要有擔當,出咗事要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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