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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第二案被告何卓為稱遭警毆打逼交密碼 警否認 (14:55)

《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今(17日)在高等法院第37天審訊。辯方盤問指出,警員曾為首被告何卓為戴上頭套,然後毆打何的胸口10多秒、腳踩何的下體,稱「講唔講(手機)密碼?唔講我就繼續踩」。辯方又指,警員要求何卓為別找律師陪同錄口供,形容律師在場「唔方便」,警員一概否認。

警員梁家俊2020年3月8日為被告何卓為錄取警誡會面,何卓為供述「山雞」(疑為被告李嘉濱)和「夠鐘改名」(疑為被告吳子樂)等疑製造炸彈。辯方大律師姚本成今盤問指,梁家俊和警長劉永旭等人曾在青衣警署一房間,毆打何卓為的胸口7至8下,迫何招認和提供手機密碼。辯方稱,何驚慌之講出錯誤的密碼,警員再毆打何,其間將何的頭部撞向桌子,劉更腳踩何的下體,何最終交出密碼。梁否認發生此事。

辯方指出,何卓為受襲後胸口痛,要求見醫生,梁家俊僅著警署值日官召救護車,沒有關心何的傷勢,「係咪因為你知道曾經打過佢,所以唔需要問?」梁否認說法。在辯方盤問下,梁表示警方已召白車,毋須安排值日官替何檢視傷勢。

辯方提出,梁家俊在警署房間看守何卓為時,警長劉永旭著何不要求醫,應配合警方調查錄口供,劉稱「呢個係我哋私人交易,律師喺到就唔方便……你配合我就同上面傾下,畀你警署擔保」。梁否認有過類似對話,稱劉沒有進入房間。

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曾承認炸彈案責任,梁家俊曾在會面查問何卓為在「九十二籤」的角色。辯方關注,梁是否知悉「九十二籤」為公開頻道(open channel),任何人可以參與和訂閱帖文,梁稱不知道。辯方又問,梁會否知道何和「九十二籤」的關係,又會否知道「九十二籤」管理員是否身處海外。梁稱不知道,強調自己按上級指示提問,相信「九十二籤」與案有關。聆訊下周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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