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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偷拍裙底被捕後企圖搶槍 還押候訊 (11:52)

尖沙嘴警署周三(15日)發生企圖搶槍事件。39歲男警涉嫌休班時偷拍裙底案被帶返警署受查,其間疑趁調查警員為報案室開門時伸手觸碰對方「槍袋」,他即場被制服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警方昨日(16日)落案起訴涉案男警,控告他「非法拍攝及觀察私密部位」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共兩罪。案件今日(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保釋申請被拒,其間須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高振宗(39歲、報稱警員)今被押往法院,被告佩戴口罩,在應訊期間一直表現冷靜。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調查,包括檢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及進行鑑證化驗,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有保釋申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辭後下令被告在候訊期間須要還押。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月15日,在港鐵尖沙嘴站E7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該女子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操作設備的情况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女子X同意。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嘴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枝警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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