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困緬甸港人昨日返港,家屬早前繳納折合23.4萬元贖金。接獲家屬求助的油尖旺區議會前副主席余德寶今日(17日)於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多數被困人士獲釋後僅有手提電話隨身,需獲幫助才可到達機場,今次事主獲釋後身無分文,幸有一同獲釋的台灣人的家屬到緬甸接人時,向事主借出車馬費,他才得以輾轉到達機場。
余德寶表示,家屬去年9月向政府求助,並以「等消息為主」,直至近一兩周才接到園區一方的視像聯絡,並看到事主在視像中出現,家屬終選擇繳贖金換人。家屬期間不斷與園方商討,贖金金額「有上有落」。余德寶指出,現時贖金金額較之前變低,經過今次個案後,其他事主家屬感到鼓舞,昨日內部有討論透過繳納贖金換人的可行性,但認為仍須與政府溝通。他強調求助個案的家屬早前「將贖金擺較後」,現認為多了一個途徑。
余續指,政府應與當地領事館、政府均有聯絡,另幫忙墊付事主於泰國的過期居留費用,但因屬公帑,事主返港後仍須償還,認為「政府(在過程中)都是有其角色」。但他認為,事主返港後驗傷後,發現存在超長時間工作及被毆打的情况,有生命危險,促政府加強營救。
余德寶多次重申,最大功勞一定屬受害人家屬,一直以來勞碌奔波,和政府、泰國領事館未斷聯繫,最後選擇繳納贖金都只是「搏」,畢竟園區未必真的會釋放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