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去年6月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表示,會由強姦罪改控4項控罪,包括「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妨礙司法公正」,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惟控罪和相關文件未備妥,申請押後案件。在辯方不反對下,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13日在粉嶺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
男警涉去年6月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表示,會由強姦罪改控4項控罪,包括「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妨礙司法公正」,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惟控罪和相關文件未備妥,申請押後案件。在辯方不反對下,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13日在粉嶺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