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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有未完稅香煙沒申報 25歲男旅客判囚6個月及罰款500元 (21:57)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本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25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82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0.5萬元,應課稅值約12.6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稱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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