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本地女子涉嫌誘騙兩名21歲及23歲女子到泰國,令兩人被送往緬甸詐騙園區,遭警方拘捕,會以涉串謀詐騙將其被落案起訴。警方表示,被捕女子涉嫌帶受害人吃喝玩樂,建立友誼及信任後,於去年12月27日聲稱請兩人即日往泰國旅遊,又說運送泰銖可獲豐厚報酬利誘,並安排機票及住宿,將兩人誘騙到泰國。該名32歲潘姓被捕女子已被落案控告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於明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早前接獲兩宗報案,稱女兒失去聯絡,經調查後發現兩人於去年12月27日由香港機場前往泰國後失聯,家屬其後接獲訊息,要求繳交2.8萬美金以換取自由,警方之後聯繫入境處協作及跟進,家屬曾繳交贖金,兩人於今年1月11日安全返港。按事主提供的資料,她們到埗後隨即登上詐騙集團的車輛,被沒收護照及電話,輾轉10多個小時後被送至緬甸詐騙園區,該處守衛深嚴,被鐵絲網包圍,並有身穿軍服、手持長槍人士把守。
兩人到達詐騙園區後被要求學習如何進行詐騙工作,園區提供劇本、人設等,由於她們人身自由受限,不了解園區其他狀况。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表示,兩名事主於酒吧分別認識被捕女子,暫時未有見到犯罪團伙於酒吧誘騙他人的趨勢,正調查被捕人是否被犯罪團伙操控,及是否涉及其他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