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18款隨行杯樣本,發現當中5款的公稱容量低於標示逾10%,未能符合歐洲標準容許的誤差範圍,當中差異最大的1款差距逾2成,消委會已向供應商反映,同時轉交海關研究跟進。測試亦發現,整體上以塑膠製造、容量較小或杯蓋密封度較低的樣本,保溫保冷效能較遜色。
消委會在市面購買18款隨行杯樣本,包括7款配備吸管、11款一般隨行杯或咖啡杯款式,全部均附有杯蓋。試驗根據歐洲標準,將室溫水注入樣本內,直至距離關上後的杯蓋蓋底10毫米的位置,所量得容量為「公稱容量」。18款樣本之中,14款所量得的公稱容量低於標示3.33%至20.24%。差異最大的1款樣本為「PoleBear」,屬樣本中售價最低,其標示容量為420亳升,而量得的公稱容量只有335亳升,差距逾2成。即使將水位加至貼近、甚或浸泡着杯蓋部分,以量度「最大容量」時,「National Geographic」聲稱容量為600毫升的樣本,實際只量得532毫升,低於標示11.33%。
National Geographic 生產商回應指,產品標示的容量是沒有使用杯蓋的情况下量度,日後會考慮修正產品容量標示。海關表示,會作分析及跟進,會按個別案件的實際情况及相關證據判斷,如發現商品的容量聲稱抵觸《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保溫保冷方面,參考歐洲標準測試方法,各樣本注入不低於95°C 的熱水至公稱容量水平,以原有杯蓋封好後,放置在試驗環境下6小時。結果發現各樣本保溫效能差異大,以不鏽鋼樣本表現較突出,水溫仍超過 60°C;3款以塑膠物料製成的樣本水溫只有26.3°C至29.0°C。至於保冷,3款塑膠製樣本內的-1°C冷水在6小時後,升至與試驗環境溫度十分接近。
消委會認為,塑膠製造的隨行杯樣本在保溫保冷效能均較遜色,但不鏽鋼樣本亦非全數表現優異,反映物料不是唯一影響保溫保冷效能的原因,亦要考慮杯的容量、杯蓋密封程度、不鏽鋼物料的厚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