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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白衣人認721元朗站暴動 還押候判 (14:05)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涉案3名「白衣人」今(13日)在案件開審承認暴動罪,其中二人另承認串謀傷人罪,至今共12名「白衣人」被定罪。案情指,當晚一群「白衣人」與一群「黑衣人」先有在元朗站聚集,雙方先激烈爭執,隨後情况升級為暴力衝突,3名被告的行為包括揮拳襲擊他人和向車廂扔物件。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回應辯方求情時質疑,「咩叫一時衝動?會咁啱攞住藤條,其他人又攞住藤條,咁啱去(涉案地點)?」3人還押至1月23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吳偉德(39歲、保安員)、王浩昇(29歲、地盤工人)、及鄭文傑(44歲、調酒員)。首兩名被告另承認串謀傷人罪。3人過往有3至9項定罪,與毒品、交通、盜竊、形恐、刑毀等相關。同案被告鄧兆雄(42歲)認罪,早前判囚4年1個月。

控方案情指,當晚10時40分起,白衣人經F出口衝入付費區襲擊閘內的人,其後黑衣人開始在付費區內聚集。不少於50名白衣人手持木棍及藤條與閘內黑衣人激烈爭執,白衣人拍打閘機和玻璃圍欄;揮動藤條、雨傘等威嚇及襲擊黑衣人、投擲水樽、木棍、鐵通和竹竿等;襲擊記者和勸阻他們施襲的市民;及叫囂和作挑釁性行為。

隨後約百名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追打經樓梯及電梯跑往月台的黑衣人。高峰時約70名白衣人在月台聚集,他們威嚇和襲擊一輛停站列車內的人,至11時14分隨列車開走相繼散去。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吳跳入付費區與其他白衣人一同襲擊一名灰衣男、在樓梯上多次襲擊兩名男子、用手指指向車廂內乘客、脫下上衣赤裸在月台走動,其後換上灰衣。吳2021年1月在元朗被捕。

王被拍攝到戴口罩和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用力向車廂方向投擲物品、持藤條進出車廂在月台走動,隨後在朗日路停車場脫下口罩駕私家車離去。王2019年7月22日被捕。政府化驗師比對影像後發現王左上臂紋身與嫌疑人無未能解釋的差異。至於鄭則戴口罩兩度用藤條揮向閘內人士、進入閘內襲擊一名灰衣男、於月台逗留。鄭2023年7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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