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房委會「舉報濫用公屋獎」本月15日起實施 (14:47)

房委會「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將於今年1月15日起實施,除房委會或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的16歲或以上舉報人皆符合參與資格,會獲提供感謝狀及最高3000元現金獎勵。

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同時提出參與計劃,並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他們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有意參與計劃的人士,可透過舉報郵柬、網頁的電子表格、舉報熱線、電郵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

房委會強調,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當局亦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而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評審委員會」會審核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並審理性質複雜或有爭辯的個案。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