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寶田邨上周四(2日)發生命案,56歲無業男子被控一項謀殺罪名,同案另一名44歲無業女子則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男被告不准保釋,須還押監房看管,女被告則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男被告謝仲禮(56歲,無業)被起訴一項謀殺罪,指他於於2025年1月2日,在屯門寶田邨7號地下外謀殺黃梓忠。女被告吳彤(44歲,無業)被起訴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指她於同日在屯門業旺邨業和樓一單位,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即警員15007張加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