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前男地盤科文涉向女同事求愛不遂後,於今年2至3月三度跟蹤對方,他早前承認3項遊蕩罪,被判囚8星期。該男子今年9月底刑滿出獄後疑重蹈覆徹,在女事主的辦工地點附近跟蹤對方,因而再被控一項遊蕩罪。被告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被告巫駿靈(29歲,報稱無業)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控罪指稱,被告今年10月17日在葵涌大連排道192號至210號偉倫中心外在公眾地方遊蕩,而被告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承認案情指,被告和X在2022年相識,兩人為同事關係。自去年6月起,被告一直向X示愛,但被X拒絕,之後被告曾在X的住所和辦公室附近出現。至案發當日,即今年10月17日,X途經葵涌道和大連排道一帶時,發現被告躲在燈柱後,因而感到驚慌。之後被告走到偉倫中心一期外,終在途人協助下被截停。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否認犯案,稱當時「行完山」正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