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20日)於火炭有兩工廈單位遭賊人潛入爆竊,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情報搜集,鎖定賊人身分,探員昨日(25日)將涉案男子拘捕。經深入調查,發現被捕男子涉及另外6宗、大部分發生於工業大廈的爆竊案,盜去財物總值約47.6萬元。
沙田警區情報組主管麥慧明督察,警方上周五接報,指火炭兩工廈單位遭爆竊,被掠去總3萬元的珠寶及現金,案件由沙田警區刑事部跟進。探員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當中包括政府新安裝的「天眼」,成功鎖定賊人身分,並發現賊人於犯案後隨即返回內地。涉案男子昨日經羅湖口岸從內地返回香港時被警方拘捕。
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發現該男子涉嫌與另外6宗、於去年11月至今年12月的爆竊案有關,案發地為沙田、葵涌、觀塘區的工廈及住所,被盜財物包括現金、手提電話及手飾等。據了解,被捕的60歲男子,報稱為運輸工人,過往亦曾涉爆竊案被捕。初步調查相信,該男子大多數選擇深夜時份單獨犯案,主要撬開單位鐵閘鎖頭,或經未有妥善鎖好的門窗潛入單位搜掠。
涉案男子由探員帶署扣留調查,稍後將會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為一項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警方呼籲市民,工廈或住宅單位應加強防盜措施,如安裝堅固門鎖或閉路電視。於長假期前後,外出時應檢查門窗是否已上鎖,避免賊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