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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再通緝6人 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   (11:16)

國安處今日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6名海外港人,黃大仙區議會前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新聞工作者何良懋、藝人鄭敬基、張晞晴。他們分別涉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各懸紅100萬元。國安處指各人涉嫌出賣國家,罔顧港人利益。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表示,除對有關人士發出拘捕及通緝令外,會採取措施切斷其資金鏈等,以防範制止任何人繼續資助潛逃境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又促上述人士返港自首。

警方逐一公布新通緝名單案情。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劉珈汶涉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於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的「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及演講,「鼓吹」香港與中國分裂,並要求外國官員及政客封鎖及制裁中國及本港。

鍾翰林涉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案情指他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涉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等,並接受訪問,被指鼓吹「港獨」。翻查資料,鍾翰林於2021年11月,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等罪名,被判監43個月,至2023年6月刑滿出獄,同年後獲懲教署批准到日本旅遊,期間尋求英國庇護,至今流亡海外。

鍾劍華被指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案情指他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並被指於 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乞求」外國對中國及港府進行制裁,包括聯名要求外國制裁本港國安法法官及負責檢控官,以及要求撤銷香港經貿辦的特權等。

何良懋被指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情指他於2022年7月,組織「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投過選舉公投,冀達至香港自決自治,「藉此想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

鄭敬基被指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案情指他於2020年7月至2024年期間,於社交媒體操作「HongKonger Station 香港台」頻道,被指在平台上以影片等推動港獨;他另被指曾要求外國引用《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向與國安法相關官員進行制裁。

張晞晴被指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案情指她於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的要員身份,發布講話及文章,鼓吹「港獨」,並尋求外國政客及官員對香港採取制裁,包括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以及要求提升香港的營商風險等。

李桂華稱,上述各人案情嚴重,警方高度重視案件,故會以每名通緝人懸紅100萬的賞格,呼籲市民就有關的人士提供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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