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註冊會計師擔任兩間公司受託人期間,從該兩間公司偷竊合共逾125萬美元(折合港幣約981萬元),被起訴兩項盜竊罪。他經審訊後,今日(20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荃灣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立。法官拒納被告辯稱款項用投資菲律賓王室遺產繼承的說法,裁定他不誠實地轉移款項到自己銀行戶口。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求情及判刑,被告須要還押,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精神及心理科報告。
被告張慶植(現年76歲)現已破產。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間,偷竊屬於涉案兩間公司共逾125萬美元的款項。庭上透露,被告至今仍未還清所有款項。
控方案情指,事件發生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間,當時一對在泰國居住的夫婦委託被告處理兩間公司的生意和財務,該兩間公司分別從事藝術品貿易及證券投資。該對夫婦發現共逾125萬美元的款項被轉移後找被告對質,被告承認轉移資金。
法官於裁決時指,被告辯稱案發時他將涉案款項用以投資菲律賓王室遺產繼承的項目,並獲得該對夫婦的同意。惟該對夫婦庭上供稱,他們從沒有同意讓被告轉移涉案款項,並指得知所謂菲律賓投資項目時已直指是騙局。法官接納該對夫婦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指二人作供清晰及有文件佐證,並拒納被告的證供,指他作供不實,裁定他使用受託人身份,不誠實地偷竊兩間公司的125萬美元款項。
辯方在定罪後表示,需時向被告索取求情的指示。法官遂押後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精神及心理科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