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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深水埗街頭遭陌生女鎅傷手指 警調查拘41歲女 (21:53)

警方昨晚(16日)約7時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於深水埗桂林街與基隆街交界被一名陌生女子以鎅刀襲擊,該女子其後逃去。警員到場調查,該名57歲男子手指受傷,清醒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其後已出院。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經詳細分析及在新設置的鏡頭協助下,迅速鎖定一名女子。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及深水埗分區特遣隊今日展開聯合行動,於鴨寮街與桂林街交界拘捕一名41歲姓周本地女子,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規定,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警方重申會致力打擊一切暴力罪行,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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