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女技工3年前在西環修葺樹木時,隨吊臂折斷的升降台墮下身亡,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家屬質疑事主非法被殺。經過9天研訊,死因裁判官林希維今(17日)裁定事主死於意外,指研訊無披露任何法律上構成嚴重疏忽導致誤殺的證據,另因事發後當局已作出跟進,故不作建議。家屬表示對裁決「無法理解」,強調升降台有金屬疲勞的情況不尋常,透露有意民事索償有關持份者。
事主曾賽茹(終年55歲)於2021年8月18日剪樹時連同升降台墮下身亡。研訊不設陪審團,康文署及機電署列作有利害關係方;事主丈夫和兩名兒子有出席,無律師代表。
林官指事主事發當日上午約9時36分定事主在西環德輔道西及水街交界於升降台修建樹木期間,升降台突然下墜,事主連同升降台一同墮下,救護人員到場後將她送院,惟不治。林官提到,死因從病理學角度審視,必須與意外成因的概念分開,家屬結案陳辭時提到案中直接或間接加速或促成死因的原因或包括金屬疲勞、不良改裝等,最多只能視為意外成因。
林官引述法醫供稱,事主死因為多重胸部創傷(chest injury),瑪麗醫院急症室醫生亦不反對說法,林官接納此為導致事主死亡的傷害或疾病。家屬基於事件中有人犯下嚴重疏忽導致誤殺(manslaughter by gross negligence)而主張「非法被殺」的結論,林官反駁指,據法例規定,嚴重疏忽會令合理謹慎的人預視重大危險,且為致命的危險,惟研訊無此情況。
林官並稱,據專家證人、城大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退休教授胡志文的證供,升降台吊臂斷裂的原因是金屬疲勞,然而無法估計事發時的斷裂程度,且即使斷裂超過數毫米,裂紋有機會被表層油漆遮擋,難以目測。林官裁定事主死於意外,並接納康文署及機電署一方指,有關建議已被落實。不過林官留意到,雖然機電署事發後發內部指引,訂明負重機器須進行無損檢驗,惟無列明最少兩年一次的頻率,署方可加回此項內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