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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再擴闊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何啟明:會研究 (17:07)

政府建議調整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日(16日)討論有關事項。有議員關注破欠基金保障範圍仍未包括僱主強積金供款,有議員則關注破欠基金目前的投資策略或過於保守,建議考慮投資穩定、但回報較高的債券。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在會上回應時指,會研究相關意見。

勞工界議員郭偉強指出,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調整後,全面覆蓋率為86%,仍未達9成,又指基金保障範圍仍未包括僱主強積金供款,促當局考慮擴闊保障範圍。另一勞工界議員周小松指,基金現時財政穩健,有條件為僱員提供更多保障,不解為何基金不能為僱員提供百分百保障。他同時提議,當局訂立更進取的績效指標,縮短簡單直接申請發放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時間。

勞聯林振昇建議,破欠基金應設檢討周期,恆常檢視及調整保障範圍。工聯會黃國則指,破欠基金過往的投資策略多靠定期存款,關注其回報率,建議當局考慮投資穩定、但相對回報較高的債券。

李志聰:不建議再上調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

勞工處助理處長李志聰回應指,破欠基金並非想百分百承擔僱主拖欠僱員的款項,按今次建議,調整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後,其全數覆蓋率將接近其他項目的全數覆蓋率,認為是合適水平,不建議再上調。他也指,就簡單直接申請,有逾1成可於1個月內發放款項,6成在2個月內,強調績效指標的3個月是期限,但收到申請都會盡快處理。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指,破欠基金中欠薪一項可涵蓋僱員強積金供款,如要包括僱主強積金供款,或需修訂僱傭條例,會再作研究。就議員建議設立檢討周期、考慮投資債券,他也表示會將意見帶回破欠基金委員會研究。

會議上也討論到《僱員補償條例》、《肺塵病條例》及《失聰補償條例》18項補償金額上調,不少議員關注職業病的定義,何啟明回應指,判斷一個病是否職業病,要考慮多個因素,特別是醫學上判斷要與職業相關,當局會不時檢視法定職業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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