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嫌非禮女下屬及襲擊同袍案,今日(16日)在區院續審。陸振中辯稱,3名事主在飯局後向他死纏爛打,要求陸幫忙包庇3人在分區警署內的違紀行為。陸想駕車返回分區警署,3人卻以為陸想「報串」,遂阻撓陸開車離開,其間發生衝突及影響汽車行駛,但陸否認有襲擊3人。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續審。
陸供稱,2022年7月15日飯局中,涉案3名事主,即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在酒後透露,總區正調查沙頭角分區違紀行為,包括隱瞞缺勤、亂批加班津貼,及有「老闆」帶寵物狗回警署,要求同事協助帶狗及到元朗買狗糧。3人怕追查下去會連累前途及失去工作,故想陸「諗計拆掂佢」。
陸表示,他沒理睬3人,及後離開飯局,打算到停車場取車後返回警署。陸形容當時X像八爪魚般往他身上左拉右扯,說「唔好爆我哋出去」,又向其他人說「阿sir宜家返差館報串」,陸解釋回警署是想洗澡更衣,但3人繼續纏繞。當陸上車後,賴拍打車門,蔡打到陸的胸口,X更強行上車、伏在軚盤上及爭搶車匙。陸幾經周折未能駛走私家車,於是容許X和賴暫時上車。
陸否認在上述時段內襲擊X、賴及蔡,並指經總督察黃燦熊到場調停,X和賴終於下車。惟有人報案稱陸的車疑刮花其他車輛,故陸將其車交由黃處理,自己則坐的士回警署。辯方播放當晚警署外閉路電視片段,問陸為何下車後步伐不穩,陸指因為他胃痛及屈身坐的士時觸發其腰背痛。
及後陸想起警署內有一艘供警員遊玩的獨木舟,故想尋找該獨木舟的蹤影,惟遍尋不果,後來才從閉路電視片段看到他回警署不久後,有警員將該獨木舟由警署內部搬到停車場外面。陸回到辦公室後,黃帶同僚找他及交還車匙,陸致電問候3名事主,除了蔡沒有接聽,其餘2人均回覆「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