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四(12日)凌晨接獲報案,指葵涌盛芳街一藥房被人淋潑紅油。葵涌分區特遣隊接手調查,經翻查閉路電視及進行情報分析後,警員昨晚(14日)在旺角拘捕一名26歲姓何男子,涉嫌刑事毁壞,其後由警員帶署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毁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警方周四(12日)凌晨接獲報案,指葵涌盛芳街一藥房被人淋潑紅油。葵涌分區特遣隊接手調查,經翻查閉路電視及進行情報分析後,警員昨晚(14日)在旺角拘捕一名26歲姓何男子,涉嫌刑事毁壞,其後由警員帶署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毁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