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721案︳林卓廷及6男全部暴動罪成 押後至1月中求情 2月底判刑 (17:47)

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於當晚在港鐵元朗站內參與暴動。7人去年10月否認暴動罪,經過審訊後,案件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作裁決。法官陳廣池裁定,林卓廷當晚進入元朗站直播是為了搜集白衣人的罪證,向對方秋後算帳,希望藉警方之手打擊鄉事派,只是他料不到自己會牽涉入暴動之中;當晚元朗站內非白衣人行為屬於暴動,林是暴動中的一員,與閘內人士聚集向白衣人「對着幹」,裁定林卓廷的暴動罪成立。

另外,陳官亦拒納其餘6名被告出於自衛、想阻止白衣人的暴行的辯稱,認為他們在場作出掟水樽、拖消防喉轆射水等行為屬於挑釁白衣人,並與閘內人士參與暴動,裁定6人的暴動罪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求情,2月27日判刑。

7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林目前正因初選案罪成而服刑中。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晚,大量穿黑衣的人到達元朗,其後與穿白衣的人發生暴力衝突,同時上環中聯辦外、維園等地亦有示威和騷亂。當晚10時許,林卓廷抵達元朗站大堂,與約100名大多穿黑衣的人聚集,另一群不少於50名、大多穿白衣的人在閘外徘徊,部分手持藤條、木棍等。雙方互罵,演變成暴力衝突。及後黑衣人以粗言辱罵「挑釁白衣人」衝入閘,又射水「襲擊」白衣人。及至有人從月台擲下垃圾桶蓋,故白衣人衝上月台襲擊黑衣人及車廂內的巿民。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