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更新】元朗佛教陳榮根紀念學校一名12歲男生,昨午(11日)在校內墮樓,送院後不治。男生父母今早(12日)到富山公眾殮房辦理認屍手續後向本報記者透露,懷疑兒子在校內遭老師針對不開心。父親指兒子有過度活躍症(ADHD),在校一向比較「百厭」,事發前疑因行為問題被老師召見訓示,暫未清楚犯了什麼過失,只知當時有3名老師,包括一名主任、一名訓導主任及一名副校長,校方暫未交代清楚當時老師訓示內容,「訓示完佢(兒子)唔開心,情緒唔係幾好。」
父親指對校方處理學生方式不滿,將去信聯絡教育局、辦學團體及相關機構調查跟進,還兒子一個公道。
教育局回覆查詢表示,得悉事件後,一直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向學校提供支援及意見。據了解,學校已安排教育心理學家、輔導人員及社工處理事件,為受事件影響的師生提供適切的支援,包括舉行特別班主任課、為有需要的學生安排小組或個別輔導。學校亦已與相關家長保持溝通,提供適切的支援。
就個別家長向教育局提出的查詢,教育局會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並會繼續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以提供適切意見。教育局一直為學校提供清晰指引,列出學校制定及執行訓育措施的一般原則。學校的訓育措施旨在教導、輔導和保護學生,並促使學生在行為上作出積極改善。
學校在擬定校規時,應收集及考慮教師、家長及學生的意見,透過討論和溝通,讓學生明白訂定校規意義,確立他們對校規的理解和共識,並就所訂定校規定期檢討。當學校執行校規時,須合法、合情、合理及公平一致,並應顧及學生自尊、個人差異及接受教育的權利。
就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方面,教育局一向鼓勵學校推行「全校參與」模式的融合教育,建立學校共融文化。一直以來,教育局向公營普通中、小學發放額外人手和資源,協助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學校應按學生特殊教育需要和校情,整體並靈活地運用校內及社區的各項資源,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服務。
校方今早回覆表示,對事件感到十分難過及痛心,已即時尋求教育局支援及意見,校方亦在事件發生後,即時啓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教育心理學家、輔導人員及社工已為受事件影響的師生提供適切的支援,包括舉行特別班主任課、為有需要的學生安排小組或個別輔導。學校指會繼續與教育局保持緊密聯繫,以提供適切意見及協助。
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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