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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畢業生實習條文明年4月生效 明年畢業生篤定實習 (17:58)

立法會今年7月在爭議下通過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強制牙科畢業生實習至少一年。醫務衛生局今日(11日)向立法會提交第二份修例生效日期公告,訂明牙醫實習和評核相關條文將於明年4月1日起生效,變相敲定明年畢業牙科生須完成實習方可正式註冊。公告將於明日刊憲,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醫務衛生局表示,本地牙科畢業生和通過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會先獲臨時註冊資格,並須在指明機構包括衛生署和醫管局經過實習或評核期,一般為期12個月,完成後可獲頒授經驗證明書,以作正式註冊。

醫衛局稱,公告指定明年4月1日為相關條文開始實施的日期,旨在預留足夠時間,讓牙管會和香港大學牙醫學院理順行政和準備工作,盡早妥善處理臨時註冊申請,以便屆時的本地牙科畢業生可順利過渡至實習安排。至於非本地牙醫,該局稱安排可讓早前已通過許可試者有充裕時間,在新例實施前向牙管會申請正式註冊。

至於修例的其他條文,醫衛局稱牙管會已展開籌備,並會與業界溝通,爭取2026年讓牙科護理專業人員註冊,屆時將需要實施有關條文;有關牙管會組成中涉及選舉所產生的委員等,政府和牙管會將就選舉事宜和修訂行事程序向立法會提交規例,相關條文會在訂立規例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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